失智老人有2儿子欠费住养老院两年多,法检合力指定监护人
2025-05-21 HaiPress
明明有2个儿子,七旬老人周阿姨却被遗弃在养老院并拖欠相关费用长达2年多,直到合同到期仍无人监管。
5月20日,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虹口区检察院)获悉,此前,养老院方已向法院诉请宣告周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并为其指定监护人,检察机关支持起诉。
大儿子常年居住国外,小儿子怠于赡养
虹口区检察院介绍,2020年6月1日,周阿姨与虹口区某养老院订立养老服务合同,后又两次续订合同,最后一份合同期限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3日,去年合同已经到期,但周阿姨至今住在养老院中。
养老院负责人介绍,周阿姨自2022年2月1日起开始欠缴费用,至案发未结清。她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,神志不清且生活不能自理,已失去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。周阿姨的丈夫已经去世,育有两个孩子,大儿子常年居住国外,鲜少过问周阿姨。小儿子虽在身边,却长期怠于履行对周阿姨的赡养、探望义务,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未去养老院探望过母亲一次。院方多次联系小儿子要求其补缴欠费并探望老人,但小儿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,最终彻底切断与养老院的联系。
养老院为维护失智老人的合法权益,即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,诉请法院宣告周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并依法为其指定监护人。
检察官受理本案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,根据养老院提供的被申请人入院健康档案、评估报告、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等证据,证实周阿姨入住养老院时,已出现自语、表情淡漠、思维迟缓、意志活动减退、回避社交等症状并持续一年。2023年3月,养老院曾对周阿姨进行持续分级评估,评估报告显示周阿姨的照护等级为重度Ⅰ级。
审查案件后检察官认为,周阿姨虽是成年人,但因长期患病,日常饮食起居都需要他人帮助、照料,丧失了基本意识活动和行为能力,目前已完全不能自行处理其个人事务。故某养老院申请宣告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申请理由成立,应予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