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11年无工资男子收到38万工资 自愿劳动也应支付报酬
2025-11-24 HaiPress
打工11年无工资男子收到38万工资 自愿劳动也应支付报酬。山西稷山警方代表当地政府看望了金福春和他的家人,并最终达成了补偿协议。11月24日,四川通江村民金福春从山西回到四川老家的第8天,收到了公司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,共计38万元。
此前,金福春因寻找被拐妻女在一家公司打工11年却未得到工资。老板声称自己是善举遭到误解,认为金福春是自愿劳动,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。律师指出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用人单位就应支付相应的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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