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架致人受伤要担责吗?法律为善意勇敢的救助者撑腰
2026-03-11 HaiPress
日常生活中,挺身而出劝阻冲突本是善意的举动,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造成了他人损害,该不该担责呢?一起来看这起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的“标杆小案”。
2020年4月,潘先生与朋友共6人一起聚会,喝酒唱歌。聚会即将散场时,潘先生与曹先生因琐事发生争吵,言辞激烈,眼看要演变成肢体冲突了,一起参加聚会的戈先生和孙先生上去分别劝阻争执的俩人。
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法官 李鹏翔:戈先生迅速上前抱住了潘先生,潘先生挣扎,两个人就一起倒地,倒地之后潘先生是被压在下边,戈先生是人在上边。
被压在下面的潘先生右脚关节受伤,需要开刀进行手术。2023年7月,潘先生将拉架的戈先生告上了法庭,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,潘先生右足外伤,尚未达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,但需要休息并进行护理。潘先生提出要求戈先生赔偿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15万余元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事发时参与拉架的孙先生也被追加为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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