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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不能任性处罚必须有度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

2026-03-11 HaiPress

小过重罚、违规异地执法、趋利性执法等行政管理问题时有发生,引发社会质疑,影响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发展。全国各级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,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,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问题。

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表示,一些执法机关错误地认为“管理就是处罚,执法就是罚款”。针对这些问题,在过去一年中,法院加大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力度,严格落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定职责。在一审结案中,除协调化解撤诉外,直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,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。

最高人民法院强调,对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行政强制行为,司法审查始终从严把握,推动行政机关更加审慎行使强制权,避免随意采取强制措施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。2025年,对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不服提起的诉讼同比下降17.2%,全年纠正涉企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,为企业安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这传递了明确的司法导向:处罚不应是行政管理的目的,而应是促成全民守法的手段。

据了解,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,同比上升超过13%。尽管一审行政案件数量明显上升,但行政二审案件数量和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实现“双下降”,上诉率和申请再审率也实现“双下降”,说明大量矛盾纠纷在一审阶段得到了实质性化解。

在争议化解上,“穿透式”审判得到广泛运用。法官不再局限于“就案办案”,而是以“实质性”和“一次性”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标准。例如,卜某的住房坐落在防洪大堤上,当地政府禁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此类房屋,但未制定配套的宅基地迁建措施。卜某在房屋年久失修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下,申请重建未获批准,自行拆除原危旧房屋打算原址重建被制止。此后卜某一家只能在原宅基地上搭建临时铁皮房居住。卜某提起行政诉讼并最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人员赴现场办案,查明本案的争议实质是宅基地重新选定问题,遂积极组织开展协调化解工作,当天即为卜某一家确定了过渡房与后续宅基地区位。现在卜某一家的新房已建好,当地“一刀切”的土政策也不再执行,相关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得以解决。

耿宝建还提到,对于事实相近、诉求类似的系列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,法院不断创新审理机制,通过示范诉讼、类案集中化解等方式,大幅减少群众诉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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