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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遭入室抢劫丈夫接电话后报警 法院:两罪并罚判刑15年

2026-08-17 HaiPress

8月16日,据检察日报《方圆》杂志:李女士是一名从外地到陕西汉中陪读的母亲,丈夫常年在外省工作。被告人王启注意到李女士开着一辆好车,便认为她“应该有钱”,连续几天在小区周围踩点,摸清其住址和作息规律。案发当天8时3分,王启提着一箱伪装成牛奶的物品,冒充物业工作人员,以“楼梯间儿童车堵路需要清理”为由骗李女士开门。门开后,王启持单刃刀将李女士控制,并将其拖至女儿卧室,用数据线和编织腰带捆住其手脚,又用一顶遮阳帽塞住她的嘴。随后,王启用刀割开并脱去李女士的衣物,逼迫她摆出羞辱姿势拍照。被捆住双手的李女士奋力反抗,用牙齿咬住王启的手指。王启用力抽手,导致李女士牙龈撕裂,门牙几乎被连根拔出。



因李女士家中没有现金,王启又逼迫她给在外地的丈夫打电话要钱。李女士丈夫察觉异常后立即报警并联系物业。王启发现事情败露,挟持李女士下楼取钱,并将割破的衣物、塞嘴的帽子等证物装袋准备带走销毁。下楼时,他遇到前来查看的保安,随即丢下李女士和证物逃离。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物证和监控视频展开追捕,半个多月后在另一城市将王启抓捕归案。


案件研讨中,检察机关认为,从时间顺序看,王启先以抢劫为目的入户,在完全控制被害人后,又产生脱衣、拍照的犯意,两个行为相对独立。最终,该案以涉嫌抢劫罪和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。庭审中,王启一度否认抢劫行为,称自己“没有抢到钱”,因此不构成抢劫罪。在监控视频等证据面前,他又承认强制猥亵行为,试图以较轻罪名逃避入户抢劫的刑事责任。最终,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,依法判处王启有期徒刑15年。王启不服提出上诉,2025年2月,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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